院属各部门: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做好我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三年一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2年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上一次审核时间为201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审核条件
2013-2015年继续教育情况达到相应审核条件:
高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6次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及以上;承担或参加一项以上相关专业课题(项目)。
中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4次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1篇及以上;承担或参加一项以上相关专业课题(项目)。
初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接受新知识培训3次及以上。
三、审核资料
1、需要审核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材料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由审核对象本人填写并签名)。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由各部门统一填写)。
三、资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教师系列的由系部汇总,非教师系列由部门汇总。请各部门按要求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资料报送学院人事处。未按时报送审核资料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自负。
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材料统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