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办〔2017〕2号)已上传至公文群和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请各部门信息员及时通知本部门人员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参加学习、测试。特别提醒2016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在2017年2月24日前完成学习、测试,并于2月28日前将网上打印的《测试合格证》交至人事处311办公室,由人事处报人社厅完成学时登记后送贵州省高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审核。
附件1:黔轻职院办〔2017〕2号关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大数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2:网络培训操作流程
2017年1月5日